2024年第1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共检查电热水壶产品25批次,其间,流通范畴15批次,电商范畴10批次。
本次检查根据GB4706.1-2005《家用和相似用处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》、GB4706.19-2008《家用和相似用处电器的安全液体加热器的特别的条件》等规范的要求,对电热水壶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、输入功率和电流、发热、作业时分的温度下的走漏电流和电气强度、耐湿润、走漏电流和电气强度、非正常作业(不包括第19.11.4条实验)、稳定性和机械风险、机械强度、结构(不包括第22.46条实验和22.103条实验)、内部布线、电源衔接和外部软线、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、接地办法、螺钉和衔接、电气空隙、爬电间隔和固体绝缘等项目进行了查验。
本次检查发现枣庄市薛城区贵诚购物有限公司、兰山区林德恩厨房电器店、临沂商城凯丽家居生活馆等3家出售者出售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,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、耐湿润、非正常作业(不包括第19.11.4条实验)、结构(不包括第22.46条实验和22.103条实验)、电源衔接和外部软线、螺钉和衔接。
对本次检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出售者,山东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已责成相关商场监督办理部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》以及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、山东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关于监督检查的有关法律法规,做好不合格成果处理作业。